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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华商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破产企业 获得佛山地区首个破产企业创新性融资项目支持

发布时间:2021-02-12  来源:华商律师  返回                                              

2021年2月7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四川发展甲乙丙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三方,在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融资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是佛山地区破产企业获取创新性融资的首个案例。

 

 

 

一、佛山知名企业破产陷融资难

 

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国商贸公司)成立于1980年,名下南国大酒店、南国海鲜酒家经营多年,在佛山地区曾享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由于南国商贸公司名下的南国大酒店改建扩建事宜以及土地开发纠纷无法协调解决,南国商贸公司债务集中爆发,于2013年被迫停业。2020年4月9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对南国商贸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随后指定华商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陈东律师为负责人,执行合伙人徐江华律师负责主抓此案,专职律师姜涛、陈沁、温迪、胡隽、蒲琴、张岩、肖美、梁瑞、万金龙等作为团队办案成员。经管理人核查,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负债约8.5亿元。但南国商贸公司拥有土地、不动产等核心资产,且地理位置优越,具有重整价值及一定的重整可行性。南国商贸公司如能获取资金支持,将可能磐涅重生。

 

二、南国商贸公司破产融资项目成为佛山地区破产企业获取创新性融资的先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政策方针,优化佛山市营商环境,妥善解决危困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难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佛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1月25日共同签署《关于开展破产程序中融资工作的备忘录》,支持融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因持续经营、复工复产、职工安置等原因有融资需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破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在此次签约会上,华商所高级合伙人兼执行合伙人、华商破产重整委主任徐江华律师表示,《破产企业融资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开启了为破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先行范例,同时该融资模式对解决破产企业重整的资金问题具有重大意义。虽本次融资款项主要用于维修、维护南国大酒店现有物业等以有利于南国商贸公司持有物业的保值增值,并为下一步重整及商业开发做前期准备。若南国商贸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相关重整主体可进一步获得融资,以顺利推进重整程序。

 

三、《破产企业融资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意义

 

《破产企业融资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政策方针,有效落实《备忘录》的重要举措。南国商贸公司破产融资项目的落地,是佛山地区首宗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破产企业提供破产融资,保障破产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金融创新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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